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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区交通局全面推行交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19-08-09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交通行政执法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按照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庆市交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永川区交通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将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厅公示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行政处理案件收费标准、行政处罚标准等信息;二是在大厅LED显示屏上每月滚动公示当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三是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永川平台予以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了通过执法文书、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设备记录载体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力度。一是每名执法人员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开启,对全过程实施录音录像。二是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重点区域全部安装摄像头,处罚大厅、办案区域、听证室等均可记录全过程。三是严格规范使用新的执法文书,规范文书制作。
        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了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力度。一是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有效减少错案率。二是与民营经济有关的重大执法决定,按照永川区规范行政执法服务民营经济七条规定,积极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审查备案,今年以来已报送3件。三是针对重大执法案件,除支队法制人员加强审核以外,提请支队领导及相关办案人员、队室开展集体讨论,并制作集体讨论记录,参加讨论人员在讨论记录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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