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重庆交通局统一行使市级交通许可事项审批权
2020-01-03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12月31日,市交通局发布《关于调整行政许可审批主体的通告》,2020年1月1日起,市交通局将统一行使交通工程建设、公路路政、道(水)路运政、港口、航道、地方海事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权限。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要求,原重庆市公路局(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庆市城市公共运输管理局、重庆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港航管理局(重庆地方海事局、重庆市船舶检验局)承担的交通工程建设、公路路政、道(水)路运政、港口、航道、地方海事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调整由重庆市交通局审批。除重庆地方海事局、重庆市船舶检验局保留原有相关许可证照、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的落款及印章外,其他相关许可证照、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等的落款同步调整为重庆市交通局,使用重庆市交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该通告的发布,标志着市交通局机构改革后行政审批改革任务实质性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