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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2020-01-07 来自:海报新闻

        日前,《潍坊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潍坊市将对检验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实行强制限期维修,实现生态环境、交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形成机动车排放检验、超标车辆维修治理的闭环管理。
        根据数据统计,机动车环保年审检测不合格车辆中只有少数车辆进行相关维修,剩余的不合格车辆通过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常手段通过检测,这些不合格车辆对潍坊市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目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治理已迫在眉睫。为此,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潍坊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快了推进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的落地实施,并于日前由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潍坊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对潍坊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内容、职责分工及M站的建设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12月30日起,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凡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验,排放超标的在用机动车,则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排放维修治理站(M站)进行维修。 据了解,潍坊市此前启动了I/M制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升级、测试,IM制度管理平台率先在全省完成招标,目前已有33家M站平台实现了联网对接。对经检验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不得出具尾气检测合格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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