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治交通建设稳中求进
2020-06-09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业制度,充分发挥改革和法治在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继续深入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深化行业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全力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多年来,交通运输部始终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实效。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部有关要求,坚持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载体,强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为奋力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深刻认识新时代交通运输发展的历史方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把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严格落实法治政府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认真落实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切实把法治要求落实到行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大幅压减权责清单梳理和行政权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厅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工作。同时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实施方案和实施规则,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进行审查,按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交通运输监管机制。此外,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并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完善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交通运输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并开展实体政务大厅进驻工作,制定了行政审批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实现交通运输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坚持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在交通运输厅机关内设执法监督局,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机构管理。同时,颁布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完善执法程序,继续推进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构建清理、规范、督察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长效机制。该厅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建立基本统一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省际间执法、管理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着力解决执法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门类共享难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保障水平,将立法、复议、执法、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等纳入交通运输厅预算,为执法机构配备无人机、移动执法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