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
2020-07-06
来自:潇湘晨报
记者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2日联合发布了DB32/ 3814-2020《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将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中规定了汽车维修行业喷漆、烘干等工艺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标准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经营者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汽车维修经营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适用于从事油罐车、化学品运输车等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