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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机动车维修备案不再需要环评材料

2020-08-10 来自: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7月30日,温州市德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市民中心交通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第一张改革后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该企业在领完营业执照后,法人林晓静刚开始对办理机动车二类维修经营备案还很担忧。二类维修设备包含烤漆房,需要做环评报告。二类维修的环评报告鉴定用时长,严重影响经营备案进度。经过咨询,她发现现在维修企业备案已不需要环评报告。在准备好所需的开业材料,工作人员经过材料审核,她很快就收到了自己的备案表。
        原来,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市不再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备案时提供环评备案证明或环评报告为前置条件。为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企业备案时仅提供“环境保护措施”材料及企业承诺材料。此政策简化了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的办理材料,大幅缩短了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宽松便利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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