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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下放职权事项培训工作

2020-10-29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10月23日-27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视频培训工作。全省14个市级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政务服务部门人员、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班子成员、业务骨干等共计949人次(其中参加依申请事项培训259人次,行政执法培训690人次,分两期参加了线上培训。
        为确保培训效果,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对取消、下放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职权事项逐项研究,按照“道路运输”、“港口水运”、“交通工程建设”的分类,对下放的省级依申请事项开展培训。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3类下放的职权事项,结合今年在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发现的问题,统一进行执法培训。同时,针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省内审批业务)”事项下放至市级部门办理以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指导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范开展审批服务工作。
        为确保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有序,省厅下发了《关于做好职权事项下放承接及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承接过渡期。二是明确各级监管责任,逐项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了行业内职权事项下放有序承接。三是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5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下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职权的通知》(辽交运发〔2020〕188号),对受理范围、办理途径、审核决定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标准和明确要求,保证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是明确要求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省级下放依申请事项要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网上办理,逐项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五是建立沟通渠道,全力支持各市交通运输局更好地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下一步,省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决策部署,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加强指导,确保行政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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