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稷山县2023年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会议在县生态环境局二楼会议室召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和县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员出席会议。全县各含有喷漆、烤漆等涂装作业工序的汽车修理、维护和保养服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约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孟晓娟主持。会上,县生态 环境局机动车治理中心负责人解读了《稷山县 2023 年汽车 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助理贺作军在会上指出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现状,鼓励维 修企业建设区域性大型板喷中心或产业园,集中配置“吸附 浓缩+脱附+燃烧”组合式 VOCs 治理设备和先进的维修设备, 通过规模化生产实现 VOCs 的集中处理,降低环保治理成本。 交通运输局执法队负责人做了具体安排和要求,对于 VOCs 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产、限期整 改,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 喷涂、烤漆补漆等作业的经营单位,以及不具备整改能力的 企业,列入“散乱污”开展清理整顿。孟晓娟副局长在会上强调,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强化联动机制,对 汽修企业经营备案情况、源头替代情况、烤漆房废气收集与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汽修企业切实履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稷山县环境空气质量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