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行业培训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汽车维修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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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行业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维修行业培训(以下称“行业培训”)管理工作,提升行业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培训是指由本协会主办、面向汽车维修行业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
        第三条  行业培训要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协会统一领导行业培训工作,研究制定行业培训工作政策,审定行业培训计划,研究解决行业培训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协会秘书处归口管理行业培训工作,行业发展部负责行业培训的计划编制、教学安排、过程管理等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行业培训经费收支的管理、审核和财务监督。
        第五条  行业培训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年度培训需求计划,报协会秘书处汇总初审,由会长办公会审定,并列入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未经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举办行业培训。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在举办前经会长专题办公会研究批准。
        第六条  列入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培训项目由协会主办并印发培训通知。培训项目须按照已确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新增或取消项目,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主要内容等。
        第七条  行业培训地点应优先选择协会的培训基地,同时要加强培训组织管理,每期培训班应配备1名以上班主任。班主任要全程跟班,按照确定的培训计划和方案执行培训项目,确保培训质量。
        第八条  培训班应加强学员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培训工作规定,明确告知学员培训期间须遵守的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
        第九条  行业培训确需会务公司等社会机构提供服务的,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选择会务公司应按照服务质量、守法诚信等条件择优筛选。
        第十条  协会与相关方联合开展的培训项目,应按照协会有关规定签署联合培训合同,明确各自责任,项目实施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行业培训完成后,由协会颁发培训证书。颁发培训证书须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并留存学员签到表。
        第十二条  行业培训完成后,培训执行部门(或承办方)应及时梳理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并按协会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后,交由综合事务部存档。
        第十三条  行业培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将培训地点选取在风景名胜区和五星级及以上高档宾馆,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严禁擅自改变行程借机旅游。
第三章  培训费用收支管理
        第十四条  行业培训应按照通知书中明确的收费标准由协会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不得开立新的收费项目向学员乱收费,严禁借培训之名谋取不当利益。
        第十五条  培训收费
       (一)行业培训收费包括培训费、食宿费等。
        (二)培训费收取方式:由参训学员或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协会账户,确需现场收费的,须使用协会POS机或与协会银行账户关联的二维码收取学员费用,原则上不收取现金。
        (三)学员自行缴纳的食宿费由食宿提供方收取。
        第十六条  培训费用支出
        (一)支出项目主要包括:教师课酬、差旅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印刷费、邮寄费、现场教学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教师课酬、差旅费按照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培训场地费、现场教学费和其他费用按照培训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交通费、印刷费、邮寄费等费用按实际结算。
       (三)与酒店结算时仅可列支食宿费、场地费、会务服务费,不得列支与酒店无关的费用。
       (四)与会务公司结算时仅可列支会务服务费、培训用品及资料费,不得列支与会务服务无关的费用。
        第十七条  各项费用支出应按规定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第十八条  培训项目在报销结算时须需提供合法票据及相关明细清单,明细清单加盖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九条  培训班各项费用应真实合理,严禁虚增食宿、场地等费用,虚构人员、行程,虚开发票套取公款。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培训合同、协议、通知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在培训合同、协议、通知中明确为收费班次的,原则上不得免除学员费用。
       第二十一条  严禁借用其他单位(机构)银行账户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少开票;严禁公款私存、长期不入账或少入账;严禁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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