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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2024-12-06 来自:交通发布

        日前,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用于交通运输领域中央财政事权委托地方实施事项和地方财政事权中一定时期需要支持事项的资金。专项资金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一)公路界河桥梁(隧道)、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设施支出;(二)西江航运干线支出,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支出;(三)普通省道、农村公路支出;(四)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该办法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底。政策到期前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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