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修订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5-02-17
来自:浦江发布
近日,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对《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
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原则上为3年。到期后,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对专项资金3年实施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政策。
细化支持对象、明确分配方式
专项资金重点保障省级履行相应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省级可综合考虑不同时期发展目标和市县财力水平,对市县事权事项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办法》提到,提高绩效目标对市县预算安排的指导约束,确保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与任务清单相衔接。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无法整改的,明确省级将视情给予资金调剂、收回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