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修订解读
2025-07-20
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一、修订背景
汽车维护是车辆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运〔2023〕26号)等均明确要求加强车辆维护管理。为加强汽车维护的技术指导,帮助道路运输经营者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发布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16)。标准详细规定了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及二级维护的作业项目、技术要求和推荐性的维护周期,旨在为汽车维护工作提供科学的指导依据。随着汽车技术的发展应用及变化,现行GB/T 18344—2016部分条款在科学性、适应性、可操作性及与其他政策、标准协同性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相关内容要求亟待调整,因此,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
二、标准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护的分级和周期、汽车维护作业要求以及质量保证,适用于以汽油或柴油为燃料的在用汽车的维护作业,挂车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企业及道路运输经营者开展汽车维护,提升汽车维护质量,支撑车辆技术管理,对保障在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提升车辆安全运行水平等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更新了GB 3847和GB 18285的标准名称;删除已废止标准GB 18565,新增引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和《道路运输术语》(GB/T 8226)。
(二) 汽车维护分级与周期
明确日常维护和一、二级维护的具体作业人员。更改确定一、二级维护里程间隔和时间间隔应综合车辆维修技术信息、车辆类别、运行状况等因素确定。
(三) 汽车维护作业要求
1.基本要求
增加了汽车维护作业项目及作业内容确定的基本原则。
2.日常维护
聚焦车辆行驶安全,增加防眩目装置、停车楔、三脚警告牌、反光背心,风窗玻璃清洗液高度、尿素罐液面高度,仪表制动气压值、仪表无故障报警、半轴螺栓螺母、监控装置等项目内容或技术要求。调整部分项目日常维护周期。
3.一级维护
增加对发动机冷却液、转向系“防尘套”、制动系制动管路维护要求。
4.二级维护
(1)作业流程
明确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为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履行制度,依据《计量法》删除设备检定或校准有效期要求。
(2)维护前检测
将进厂检测修改为维护前检测,增加发动机、转向系、传动系的总成运行情况等规定检测项目。针对技术等级为一级的道路运输车辆,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及从事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包车客运的客车,修改了行车制动的技术要求。考虑I/M制度实施,调整了排气污染物检验方法。
(3)基本作业项目
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及从事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包车客运的客车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胎冠花纹深度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发动机舱灭火装置和液力缓速器油的检查。修改了轮胎换位作业内容和技术要求。明确前照灯为远光灯发光强度要求,光束照射位置修改为视情调整。
(4)过程检验
修改了二级维护过程检验的技术要求。
(5)竣工质量检验
在整车部分删除了清洁、总成紧固和附属设施齐全等检验项目,增加了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检验。在发动机部分删除了发动机装备检验。在制动系部分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及从事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包车客运的客车空载制动不平衡率的技术要求,明确采用路试检验条件。在转向系部分删除转向机构各零部件检验,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及从事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包车客运的客车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技术要求。在行驶系部分删除轮胎损伤情况、减震器、悬架部件连接、扭紧力矩检验项目。删除车桥技术要求中的密封良好要求。在前照灯部分删除了照射位置要求。调整了排气污染物的检验方法。
(四) 质量保证
将汽车维护企业签发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修改为汽车维修经营者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将维护质量保证期修改为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五) 附录
在附录A中增加了二级维护周期的最低要求;在附录B中将签发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修改为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删除二级维护作业流程“填写维护档案”环节。删除汽车进厂,将汽车出厂修改为车辆交付。在附录C中增加了托修方电话和道路运输证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