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市全面放开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
2016-05-06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物价局要求,自2016年4月22日起,日照市全面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培训收费由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根据成本自行确定,与学员在培训协议里约定,并在收费单位或其他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如遇驾驶培训乱收费,市民可拨打日照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市运管处8779177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电话举报。目前放开的收费项目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驾驶技能模拟电子考试训练费和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模拟考试训练费。驾驶员培训费实行市场调节后,各培训学校(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此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仍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涉及的考试咨询和管理问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