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多管齐下确保“八项规定”落地生根
2016-10-14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为了切实转作风、纠“四风”,市交通运输局紧紧抓住重要节点,通过领导带头、教育提醒、查处通报、监督检查等手段,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领导带头 落实主体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带头梳理党组主体责任及个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与交通运输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召开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切实让“两个责任”入脑入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9次局党组会议,局党组书记带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实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查制度,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预防为先 加强教育提醒
积极搭建平台,全方位对党员干部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系列教育。今年以来,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廉政教育月”为抓手,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选定中国共产党伟大历史征程、鄂尔多斯交通人走过的风雨历程等4个方面的党课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两条例一准则”、《知之深、爱之切》等重要读本,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目的和意义高举“爱我鄂尔多斯”旗帜,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组织观看《左右》等廉政电影10部,举办“道德讲堂”近30场,与今年新任职的36名干部进行了廉政诫勉谈话,确保系统内领导干部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严字当头 强化监督检查
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组深化“三转”,及时调整了纪检组长的分工,并加强补充了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根据局直单位实际情况,设立了纪检监察室(内设机构)、配备了专职纪检员。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各局直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局直各单位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今年共通报2次,起到了“通报一起、警示一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