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交通运输厅成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
2017-04-05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为推动落实“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和加快推进“四个转变”新思路的务实举措,确保督察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近日,省厅决定将《交通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对接工作方案》中的四个调研组变为专项督察组,人员分组及负责地区不变,每组另增设一名纪检人员担任副组长,开始对省8个市(州)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
督察组主要对各建设单位的领导机构、责任分工、整改方案、项目档案、文件资料、项目施工期的问题落实情况和已竣工验收项目的问题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积极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把督察问题分解落实到各项目办、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针对问题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做到台账清晰、记录齐全、整改到位,保质保量完成督察整改任务,为全面做好环保工作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