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管局印发《福建省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2018-08-24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日前,福建省运管局印发《福建省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信用信息管理的定义范围、职责分工、信息分类、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信息评价、信息修复、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全面推进我省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城市轨道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办法》明确省、市、县三级职责分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设区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负责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核、修复、异议处理和投诉举报等工作。
据了解,“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是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使用的统一平台。平台支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挖掘信用信息数据价值,依托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开发信用统计分析、检测预警等管理功能,提高行业服务和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