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汽车维修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经研究,协会决定开展汽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组织管理单位为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地方汽车维修相关行业协会;信用评价机构为在中国人民银行依规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运营支持机构为北京车融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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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关于开展汽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汽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汽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规范》